(一)负责制定中心数字体育产业发展规划。
(二)负责主导并建立数字体育区域发展联盟,推动跨地区体育协同互促发展,实现优势互补,资源共享,助力数字体育产业实现区域多元融合协同发展。
(三)负责中心数字体育产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工作。
(四)负责优选行业内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,提供优质发展资源。
(五)负责做好数字体育研究成果的转化及应用。
(六)负责中心所属企业的指导、监管、检查等工作。
(七)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